农业农村部今年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889号》,推出一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利企便民举措,涵盖进口水生野生动物制品、远洋渔业项目申请、肥料续展登记等领域,旨在为农民群众、农业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提升办事效率。公告自2025年3月20日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此次推出的具体举措包括三大方面:
一、批量审批
进口水生野生动物制品实行批量审批,准许将出口国(地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履约机构出具的出口计划书作为合法进口来源证明材料,一次性批准申请人的年度进口数量,根据实际进口情况逐笔核减。
二、快速审批
购置远洋渔船申请从事远洋渔业项目的,实行快速审批机制,申请人可同时申请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和远洋渔业项目。
三、精简材料
减少肥料续展登记申请材料,将原要求中的每年2个批次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调整为每年1个批次经计量认证的具备肥料承检能力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此前,办理肥料续展登记需提交每年不少于2个批次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新规调整为每年1个批次,但要求检验报告必须由经计量认证(CMA)且具备肥料承检能力的机构出具,既减少企业负担,又通过规范检验机构资质确保产品质量。
这一调整,对肥料行业而言有着重要的意义:
1.减轻企业负担:减少企业每年需准备的检验批次和相应费用,降低行政成本与运营压力。
2.确保产品质量:虽然检验批次减少,但要求检验机构必须具备法定资质和肥料检测能力,保障检验结果的科学性与权威性。
3.优化营商环境:通过简化不必要的证明材料,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推动肥料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新规调整后,企业在准备续展登记材料时,应确保所提交的检验报告满足以下条件:
●检验报告由具备CMA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
●该机构具有肥料产品的承检能力;
●检验报告覆盖申请续展年度内至少1个批次的产品;
●检验项目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肥料质量标准要求。
公告原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889号》
据悉,该批举措旨在回应企业群众关切,帮助办事企业、群众在行政审批方面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肥料续展登记如今降为每年1次,可以帮企业大幅降低相关成本。
同时,为做好下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工作,农业农村部2025年还将在行政审批领域研究修订农药登记、肥料登记等方面部门规章和办事指南,针对审批办理过程中的政策性、典型性、普遍性问题,集中在网上公开发布答复意见,提升企业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